郑州师范学院
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教职工办事,替教职工说话,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教职工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学院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育工作为中心,开创学院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教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一、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访谈心与教职工交朋友。根据方方面面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办事同教职工商量,尊重教职工的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坚持说服教育和教职工自我教育的方法。时刻注意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兼顾的原则。
四、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要坚持原则,讲求实效的基本工作原则和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