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
工会走访慰问制度
一、在教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教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教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教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三八节等重大节日对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教职工进行慰问。
五、及时掌握教职工动态,出面调解教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体现学院党委、行政对教职员工的关怀爱护,推进学校温暖工程的具体实施,构建和谐校园,为坚持“五必访制 度”(生病、婚丧、生育、离退休、重大困难),切实履行工会是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根据学校实际,特 做以下规定:
慰问对象及范围:
1、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
2、因病或因故住院的教职工;
3、直系亲属因故去逝的教职工;
4、教职工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灾难的教职工;
慰问的原则及补助经费标准::
1、会员结婚(初次),学校工会赠送价值500元的礼品。
2、会员及家属生育,学校工会赠送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
3、会员退休,学校工会赠送价值300元的纪念品。
4、会员每年生日,学校工会通过一定形式表示祝贺。发放价值100元的生日蛋糕购置卡。
5、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应由职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委员代表组织看望,慰问品不得超200元(不得重复多次看望)。
6、职工去世,由工会协调相关部门看望慰问,学校工会给予500元的补助。教职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由工会协调相关部门看望慰问教职工本人,给予500元补助。
7、职工遇有特殊情况,由各院系分工会,及时告知学校工会。工会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由学校审定。对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实施及时救助。
8、对于特殊情况给职工家庭生活造成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向分工会提出困难申请,分工会研究后报校工会。经校工会研究报学校审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
9、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教职工,结合年终慰问,每年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600元
10、对当年入学(高校)困难教职工子女实施“金秋爱心”助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