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办法
一、依据:1.郑州市政府郑政【2010】32号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郑人社医疗【2014】9号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二、范围:凡交有生育保险的正式在编、政府购买、校聘及编外人员。
三、缴费方式:正式在编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向郑州市社保局 提供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由市财政代扣代交;政府购买、校聘及编外人员由后勤处从工资中代扣代交。
四、缴费标准:依据郑州市政府郑政【2010】32号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标准为正式在编、政府购买、校聘及编外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依照郑政【2010】32号文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及郑人社医疗【2014】9号第三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内容。
六、围保费和生育津贴的申领:郑政【2010】32号文第二十一条,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我校一直由计生办到社保局生育处办理申领手续,市社保局生育处审核后定期统一把我校申领的围保费和津贴转入学校财务账户。
七、围保费和生育津贴到学校帐后教职工如何领取:计生办依据郑州生育保险-新浪博客上公布的每季度津贴围保明细下载通知,出具生育教职工个人的围保费和津贴数额证明,本人到人事处或后勤处开具产假期间生育教职工发放的工资证明,最后到财务处结算。
注:1、怀孕人员产前2-3个月把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及生育证交至学校计生办,由计生办到市社保局生育处登记备案(每月4--19号)。
2、在定点医院生育的正式在编教职工生育后即可向学校计生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结算发票原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生育证原件、本人交通银行借记卡,由学校计生办到市社保局生育处办理围保费申领手续(每月4--19号);
3、在定点医院生育的政府购买、校聘及编外人员生育六个月后向学校计生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结算发票原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生育证原件、本人交通银行借记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由学校计生办到市社保局生育处办理围保费及生育津贴的申领(每月4--19号);
4、异地生育、非定点医院生育及男职工无工作配偶住院费用申领请咨询学校计生办。
郑州师范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