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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总工办发〔2007〕1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郑教工〔2013〕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缓解教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因患上重大疾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校工会为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办理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年度保障期限:自2018-11-30零时至2019-11-29二十四时止。互助保障活动的具体相关内容及会员出险申请赔付所需提交的材料,请浏览校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简洁版)》。(注:2018-5-16上传)

 

郑州师范学院工会

 2019410



附:申请赔付所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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