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证会员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员需按月缴纳会费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和计算基数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缴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规定:工会会员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
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应交纳会费,每月交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表的(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部分不计算缴纳会费。
工资标准不明确的每月按照5元缴纳会费。
二、收缴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工(含政府购买和校聘人员)并已入会的会员,都应交纳工会会费。不按时履行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工会会员资格,其不再享受学校发放的各种福利。
三、具体要求
1.2020年度工会会费收缴标准:以当年元月份工资为标准;2020年新入职人员办理入会手续后,以人事处核定的工资,按上述计算基数缴纳。
2.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会费收缴后将用于开展分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
3.各分工会需认真组织会员按照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并填写《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登记表(2020年度)》(在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请各分工会持加盖公章的《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登记表(2020年度)》纸质版和银行缴款单(或银行电子回单)到校工会综合楼1016室开具交款收据,收据由各分工会(部门)自行留存。
5.各分工会收缴的会费直接存入校工会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郑州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郑州银行兴华街支行
账 号:920870120111009552
6. 各分会(部门)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登记并上报校工会。
7.2020年11月20日之前务必完成2020年度会员个人会费收缴工作。
郑州师范学院工会
2020年10月20日